6月25日,平羅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受賄罪案件,天地奔牛公司以及寧夏工業學校部分教職工到場旁聽,變“庭審現場”為“警示課堂”,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孔某某利用擔任寧夏某學校總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企業和個人在工程項目驗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7個單位和個人的財物,共計現金26.4萬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引導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全面調查,被告人孔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此次庭審,不僅是一場司法審判,更是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將“身邊案”轉化為教育素材,讓旁聽人員“零距離”感受法律威嚴,以案為鑒,嚴守紀律底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平羅縣法院將加大典型案例宣傳力度,通過常態化開展“庭審+警示”教育活動,以司法之力推動廉潔社會建設。(通訊員 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