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15時20分許,吳忠市太陽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路查組在太陽山開發區202省道礦管站路段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皖L***62的輕型貨車行駛較為緩慢,后車斗內人頭攢動,涉嫌違法載客。執勤民警立刻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貨車核載5人實載11人,乘車人員均為附近企業的工人。執勤民警對該車駕乘人員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告知違法載客的嚴重危害性。隨后民警協助聯系其他車輛,將車上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駕駛人因實施駕駛載貨汽車違反規定載客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太陽山交警提醒:貨車載人屬于違法行為,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乘坐人員極易發生磕碰、跌落、擠壓、撞擊等危險。希望廣大駕乘人員認識到超員的危害,切勿為了圖一時方便駕乘超員車輛。(太陽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尹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