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8時20分許,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閩寧中隊民輔警在轄區閩甘路與蓄草路十字路口處開展日常路檢路查勤務工作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寧A4****號的黑色小型轎車在發現路口有執勤民警后突然減速,形跡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停,發現車內人頭攢動,疑似超員,于是要求駕駛員及乘客下車接受檢查。經過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核載5人,實載7人,超員2人,且駕駛員并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經了解,該車駕駛員馬某某住在附近,原本打算送自家小孩去學校,因周邊鄰居家的孩子大多在同一個學校讀書,便想順路擠一擠一塊兒送到學校去,沒想到途中被交警查獲。對于無證駕駛這一違法事實,馬某某稱自己會開車,且開得不遠,小心些應該沒有問題。
民警對馬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為駕乘人員講解了超員及無證駕駛違法行為的危害。最終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馬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扣留機動車,罰款1500元的處罰;對馬某某超員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