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吳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二大隊在轄區內開展高峰崗勤務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瓊AD****1的黑色小車行駛緩慢,駕駛員眼神躲閃,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車內后排有三個孩子,副駕駛乘坐人員抱著一個幼兒,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就多了一個小孩子,還算超員嗎?”駕駛員張某辯解稱。民警對張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依法對其作出了處罰,責令其將超員乘客轉運后再繼續上路。
吳忠交警提醒:有兒童乘車時,應在后排配備專用的安全座椅,并用安全帶固定好。乘車時孩子抱在大人手中并不安全,更何況還是超員車,遵規守法,才能確保出行平安。(吳忠交管二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