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為什么要離開現場?”
“我沒有駕駛證,很緊張,不敢和對方正面處理交通事故。”
“車是誰的?”
“從我姐姐那借來的,我騙她我有駕駛證。”
……
6月17日,銀川交警興慶區一大隊依法對無證駕駛并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人馬某合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3600元的處罰,成功偵破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5月23日19時50分許,興慶區交警一大隊接到群眾報警,清和北街與銀河巷交叉口向北20米處,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無名氏駕駛員逃離現場。
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開展案件調查,通過現場勘查、走訪及調取周邊監控視頻,迅速確定了肇事逃逸司機馬某。到案后,馬某對其無證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當日19時44分,馬某駕駛寧A號小型轎車沿清和北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銀河巷交叉路口向北20米路段變更車道時,遇李某某駕駛寧A號小型普通客車沿清和北街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分別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認定,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6月17日,興慶區交警一大隊依法對馬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三種違法行為分別決定,合并做出3600罰款,并處10日拘留的行政處罰。
銀川交警提示:無證駕駛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時,駕駛過程中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撥打120救治傷者,并迅速報警處理,無論事故造成什么樣的后果,切勿心存僥幸肇事逃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逃逸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興慶區交警一大隊)